各学院(部):
为全面了解教学工作的运行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总体安排,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范围,定于第10~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(一)近三年教学档案归档工作推进情况
各学院(部)要依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审核项目、要素和要点,对照审核评估具体工作任务分解中任务安排, 对近三年的教学档案及相关材料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。检查内容包括:教学文件、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(含教研活动计划、活动内容记录)、领导干部进课堂制度执行情况、师生座谈会活动记录、试卷、毕业论文、课程设计等教学相关材料。
(二)教学质量改进情况
各学院(部)要以审核评估为契机,对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进行自查。检查内容包括:教学各环节质量持续改进的做法、成效及佐证材料。
(三)近三年转专业情况
本次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校内学生转专业管理,促进学校专业建设,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每个专业近三年学生转入转出情况,对转专业的具体实施办法、操作流程、考核条件等进行全面自查,并形成总结材料。
(四)全外语、双语课程教学情况
全外语课程要求选用国外先进的外文教材,课堂教学全程使用外语授课,教学大纲、教案、讲义、作业及试卷全部采用外文;双语课程要求选用国外先进的教材,50%及以上学时数采用外语授课,教学大纲、教案、讲义、作业和试卷外文比例不少于50%。各学院(部)对照上述建设要点进行全面自查。
(五)教学经费执行和教学项目推进情况
各学院(部)对2016年教学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,着力提高教学经费执行率和使用绩效;对目前在研、在建的教学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自查,保障各项目联系教学实际有效开展研究与实践。
(六)课程形成性评价实施情况
为大力推行课程形成性评价,深化学生学业评价改革,开展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实施情况调查,重点检查2014-2016年(包括本学期)所开课程形成性评价情况。
二、检查日常安排及要求
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(部)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:
1、学院自查阶段:11月7日至20日(第10~11周)
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,成立教学检查小组,拟定教学检查方案,重点对教学档案归档工作推进情况和转专业情况进行自查梳理,对未完成或自查不合格的项目应敦促责任人限期改进和完成。
2、学校抽查阶段:11月21日至25日(第12周)
学校成立教学检查小组,对上述各检查项目进行抽查。各学院(部)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(附件1),在教学抽查前完成自查,并按要求备好相关教学检查材料,分管教学副院长(主任)要对本学院(部)自查情况作说明。期中教学检查期间,教务处、评估办、教学督导全体人员将对全校课程进行随机性听观课,重点检查教师管控课堂、混合式教学改革、无线麦克风使用情况等方面。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会以《教学简报》的方式予以通报。
检查组对抽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(部),同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。各学院(部)应对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,认真进行总结与整改,并形成总结报告,报告内容需包含以上检查项目,其中转专业情况要单列一块内容进行撰写。总结报告、《浙江农林大学试卷汇总清单》(附件2)、《浙江农林大学近三届学生毕业论文汇总表》(附件3)于13周周五前(12月2日)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(行政楼333)。
附件:1、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表
2、《浙江农林大学试卷汇总表》(2014-2016年)
3、《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汇总表》(2014-2016届)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2016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