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强化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管理,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根据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及工作程序规定,决定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期检查
1、检查时间:第4-5周。
2、主要检查内容:
①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、外文翻译和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、规范性、质量水平以及指导教师评阅;
②毕业设计(论文)文本的进展情况。
3.检查方法:
各学院组织学生和教师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自查,通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对未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规定进度要求的学生应给予警示,确保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规范有序。自查结束后,各学院需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存档。
二、答辩工作
1.答辩工作需在6月9日前全部完成,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答辩时间。请各学院于毕业论文答辩开始前1-2周将答辩日程安排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(行政楼316),以便组织相关人员和督导参加学生论文答辩。
2.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应对本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行总结,并将总结材料上传网络平台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二○一五年三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