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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4-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年11月05日 00:00 浏览次数:

 

各学院(部):

为全面了解教学工作的运行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,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,并结合课程评估工作,定于第11~14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。本次检查包括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两个部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常规检查

常规检查以各学院(部)自查为主,主要包括实施情况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、对策,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各学院对本学期实践教学进行全面自查,包括实验、实习(实训)、课程设计、2015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等实践教学执行情况及效果。

(二)各学院(部)对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和排课情况自查,保障下学期课程安排科学、合理,周学时安排要符合专业教育规律;学院(部)积极探索教师授课开放竞争机制情况,保障对优质师资的充分利用,落实教授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(每学年不少于48学时)。

(三)各学院(部)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情况,重点在课程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与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等方面。

(四)各学院(部)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,重点在课程改革、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。

(五)各学院(部)认真核查“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”及“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袋”,切实保障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有效开展。

二、专项抽查

本学期专项抽查重点检查各学院(部)实践教学质量,由各学院(部)教学督导组成专家组(见附件1)对各学院(部)实践课程进行抽查,具体要求如下:

1.实践教学的抽查任务由各专家组组长进行分配,抽查时间根据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进行安排,学院配合专家组做好实践教学检查工作。

2.检查结束以后各小组对抽查情况进行讨论并总结,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(部),并由组长将抽查情况总结和实践教学评价表(见附件2、3)于16周周五前(12月19日)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。

各学院(部)应对期中教学自查和督导专家在实践教学抽查中出现的问题,认真进行总结与整改,并将总结报告于15周周五前(12月12日)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(行政楼316)。

附件 1:2014-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专家分组名单 20141105004405738.doc

2: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20141105004422580.doc

3:浙江农林大学实习(实训)教学质量评价表20141105004438854.doc
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
2014年11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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